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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0   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在各乡镇、县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肃宁县积极做好市场主体、重点民生、乡村振兴、办事服务、义务教育、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聚焦社会热点,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等领域,持续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全县政务新媒体微信矩阵持续发力,通过微信订阅号、抖音、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一年来,全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环节,严格把关,规范答复格式,确保答复内容清晰、准确、完整。2024年,肃宁县接收信息公开申请38件(含上年结转2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办结3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着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强化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一方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制度,要求各单位做好“三审三校”,严防泄密,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切实加强信息发布事前事后管理,杜绝错误表述。同时,对有问题的信息及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坚持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实行文件动态管理机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对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等栏目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发布准确、高效、便民。多渠道强化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依托市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平台,对我县政务新媒体账号实行常态化监测,对检测出来的违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保障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有序。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打造新媒体矩阵,增强信息传播力。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指导。对照评估指标,推动各责任单位查漏补缺,将上级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持续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测,压实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运行。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专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应急响应处理能力。四是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3

1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87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4

行政强制

116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15.42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公开信息中依然存在错别字、表述错误等情况,尤其表现在财政预决算栏目中。二是部分单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多次催促仍更新慢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发挥县政府办对全县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作用,督查各单位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针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二是持续强化网站和新媒体的运维。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做好网站各栏目的设置,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高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我县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肃宁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方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出台《肃宁县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肃宁县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文件,其中我县共31项行政许可,79个业务办理项。定期统计县、乡告知承诺制办件量,并核查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卷宗,确保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标准规范统一,持续推动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落实落地。2024年以来我县共办理告知承诺制1132件,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在《省指导目录》基础上,对乡、村两级办结及延伸受理事项进行了梳理,制定了各乡镇《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组织乡镇积极开展事项取消、收回、确权、赋权等工作,做好衔接落实,妥善交接工作档案,确保业务平稳过渡。在此基础上,为提升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度,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县、乡办事指南情况开展了整改和自查,线上办事指南细致核对咨询电话、地址指引、交通指引等内容,线下办事指南调整为统一的格式,确保县、乡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材料、流程、时限等要素统一、标准统一、运行统一。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日检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事项认领发布情况,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及时准确,事项100%认领、100%发布。目前肃宁县已认领1648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发布。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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