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梁村镇东王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肃宁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沧政转征函【2025】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65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沧政转征函【2025】2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8654公顷(其中:耕地0.6778公顷、非耕农用地1.1446公顷、建设用地0.0430)。
(二)范围:位于东至:东王家庄村集体土地、西至:东王家庄村集体土地、南至:东王家庄村集体土地、北至:东王家庄村集体的土地。
(三)用途:肃宁东站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uni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肃宁县人民政府委托梁村镇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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