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肃宁镇西大街村及有关农户:
肃宁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沧政转征函【2025】2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0.9100公顷、建设用地0.3723公顷,共计1.282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沧政转征函【2025】2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7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5762公顷(其中:耕地0.0625,非耕农用地0.5137公顷)。
(二)范围: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西大街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城镇建设用地;南至城镇建设用地;西至西大街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0.3743公顷。
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城镇建设用地;东至西大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公路;西至西大街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0.1200公顷。
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公路;东至西大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公路;西至西大街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0.0819公顷。
(三)用途: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uni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肃宁县人民政府委托肃宁镇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肃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肃宁镇西泽城村及有关农户:
肃宁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沧政转征函【2025】2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0.9100公顷、建设用地0.3723公顷,共计1.282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沧政转征函【2025】2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7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72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723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城镇建设用地;东至西泽城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泽城路;西至城镇建设用地、西泽城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0.3723公顷。
(三)用途: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uni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肃宁县人民政府委托肃宁镇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肃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尚村镇许河村及有关农户:
肃宁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沧政转征函【2025】2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0.9100公顷、建设用地0.3723公顷,共计1.282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沧政转征函【2025】2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7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338公顷(其中:非耕农用地0.3338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许河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许河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许河村农民集体;西至许河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0.3338公顷。
(三)用途: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uni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肃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尚村镇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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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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