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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0   来源: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系统,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深刻领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安于现状,面对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刚性要求,有的部门和县(市、区)认识不足、措施不硬,环境治理工作的标准不高;面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一些部门不能主动想办法、找路径,而是一味强调客观、推卸责任。”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肃宁县融媒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24日。具体整改情况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看。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7—5192500、5192577

电子邮箱:snzhzx@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中共肃宁县委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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