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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尚村镇北赵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肃宁县2025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沧政转征函【2025】4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8.5270公顷(其中耕地2.3039公顷,非耕农用地6.223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沧政转征函【2025】48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0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232公顷(其中:耕地0.1763公顷,非耕农用地0.2469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兴业路,东至公路,南至公路,西至肃尚路的土地。
(三)用途:依照规划进行广场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uni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肃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尚村镇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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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邵庄乡北河东村及有关农户:
肃宁县2025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沧政转征函【2025】4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8.5270公顷(其中耕地2.3039公顷,非耕农用地6.223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沧政转征函【2025】48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0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8.0612公顷(其中:耕地2.1276公顷,非耕农用地5.9336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1号地位于北至北河东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北河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北河东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北河东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2号地位于北至北河东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北河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石连城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282省道的土地。
(三)用途:依照规划1号地进行物流仓储用地、2号地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uni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肃宁县人民政府委托邵庄乡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肃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邵庄乡石连城村及有关农户:
肃宁县2025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沧政转征函【2025】4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8.5270公顷(其中耕地2.3039公顷,非耕农用地6.223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沧政转征函【2025】48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0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26公顷(其中:非耕农用地0.0426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北河东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石连城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石连城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282省道的土地。
(三)用途: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uni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肃宁县人民政府委托邵庄乡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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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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