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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状元湖中学道路连通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5   来源:

付家佐镇袁家佐村及有关农户:

肃宁县状元湖中学道路连通工程建设用地,2025年12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83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2.6178公顷(其中耕地0.7127公顷,非耕农用地1.905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83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6178公顷(其中:耕地0.7127公顷,非耕农用地1.9051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地位于东至西环路、南至袁家佐村集体土地、西至袁家佐村集体土地、北至袁家佐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用于肃宁县状元湖中学道路连通工程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6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uni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肃宁县人民政府委托付家佐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1225日     

    附件:状元湖中学道路连通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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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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