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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2026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4   来源:

窝北镇北于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肃宁县2026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1号地转用你村位于北至王武庄村农民集体、北于庄村农民集体,东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南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西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G337国道的土地,面积约1.3333公顷。2号地转用你村位于北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东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南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西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约0.8897公顷3号地转用你村位于北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东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南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西至北于庄村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约1.333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规划进行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2026年8月29日开始,由窝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814日至20268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于庄村转用地块位置影像图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4日           

窝北镇大张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肃宁县2026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4号地转用你村位于北大张庄村农民集体大张庄村农民集体大张庄村农民集体西大张庄村农民集体、肃宁县恒祥食品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0.414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829日开始,由窝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814日至20268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大张庄村转用地块位置影像图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4日           

师素镇后堤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肃宁县2026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6号地转用你村位于北至后堤村农民集体,东至后堤村农民集体,南至后堤村农民集体,西至后堤村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约0.495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规划进行物流仓储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8月29日开始,由师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814日至20268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后堤村转用地块位置影像图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4日           

师素镇南河东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肃宁县2026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5号地转用你村位于北至南河东村农民集体,东至南河东村农民集体,南至南河东村农民集体,西至南河东村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约0.534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规划进行物流仓储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8月29日开始,由师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814日至20268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南河东村转用地块位置影像图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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