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15〕71号),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沧政办字〔2015〕107号)和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具体举措》(沧卫发〔2023〕7号),在充分征求财政、人社、医保、发改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措施。
三、出台目的
此文件的发布,为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定位,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为基层群众能够享受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政策遵循。
四、重要举措
1.明确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乡村医生是指在乡村执业、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下同)。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协助卫生院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二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负责首诊、出诊、巡诊等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三是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责。协助有关单位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协助政策宣传等工作的开展。四是乡村医生必须严格按照医保相关规定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服务,不得推诿群众合理的门诊报销需求,且要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不能违反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非法使用医保基金。
2.实现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一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以全县当前建设的标准化集体产权村卫生室为基础,逐步建设成设置规范、能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诊疗服务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工作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立保障集体产权卫生室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村卫生室用水、用电、取暖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运行维护费用列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按照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80、100平米,每年分别以3000元、3500元、4000元标准提取,较大修缮工程优先列入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是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全县注册乡村医生基础上,以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鼓励卫生室富余人员到空白村执业。实行全员聘任制,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优先聘用。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签约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人口在500人以下、没有卫生室和村医的行政村,医疗卫生工作可由邻村代管。
3.执行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根据上级规定和我县乡村医生总量以及服务人口、服务需求,制定到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注册和聘用。养老保险缴纳按照社保部门灵活就业政策执行,本人自愿放弃缴纳的,将已缴纳部分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退回个人已缴纳部分。对到龄后确需返聘的,可由村卫生室返聘执业,但从业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中医除外)。执业注册的乡村医生因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调整,调整后不再享受原待遇。对在岗的乡村医生进行定期考核,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由县卫健局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不服从管理或工作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注销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降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逐步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形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5.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结合乡村一体化政策,原则上将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安排给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承担,补偿标准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足额落实乡村医生工资及补助资金。
6.持续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落实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通过开展以上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能力,从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
相关链接:肃宁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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