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肃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6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暂定名)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暂定名)作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工作。按照国家、省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拟将2026年度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暂定名)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如下:
一、资金规模
2026年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暂定名)共计26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0万元(均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省级资金668万元(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50万元),市级资金493万元,县本级安排资金1046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
1.肃宁县2026年度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高标准蔬菜棚室项目)安排资金5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协同窝北镇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2.肃宁县2026年度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购置全自动石磨机组设备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协同肃宁镇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3.资产收益项目安排资金1116.07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资金85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5.项目管理费安排资金4.93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6.雨露计划项目安排资金21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7.2026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安排资金5万元,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8.2026年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安排资金10万元,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9.结对帮扶吴桥县安排资金50万元,由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吴桥县财政局。
附件:1.肃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暂定名)使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2026年肃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暂定名)项目清单
中共肃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肃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暂定名)使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沛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白俊杰 县委副书记
哈 毅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同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立勋 县财政局局长
许建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邢新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海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葛建臣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曾文淑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赵 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同坡 县审计局局长
刘泽颖 县司法局局长
李云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强 县民宗局局长
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暂定名)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邢新光同志兼任,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暂定名)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如有人事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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