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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责及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16-12-20   来源:

一、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根据工作需要,并依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其职能是为县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服务。主要为:

(一)服务三会,即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二)承办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

(四)组织和指导每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五)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5个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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