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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16-12-20   来源:

根据《肃宁县委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肃宁县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制定全县宣传工作计划;提出全县宣传思想文本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宣传思想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三)负责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引导社会舆论;对县电视台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六)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协调、组织全县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开展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先进经验。

(七)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外宣传工作的指示,研究制订全县外宣工作规划和县内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意见、口径;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对外宣传工作以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负责引导全县对外舆论,组织对外新闻报道,举办对外新闻发布会;负责指导外宣基础设施、对外宣传阵地建设和外宣品的制作、陈列、发行、输送工作。

(八)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内设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新闻外宣科、文明办、网信办。下设机构为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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