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肃宁县科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和经济发展。
(二)拟定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和青少年科教育活动;指导科技场馆等科普阵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
(三)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流。
(四)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家化、民主化。
(五)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接受委托承担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六)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七)加强所属团体之间的联系,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
(八)依法监督管理所主管的学术团体,指导下级科协的业务工作。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市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机构情况:肃宁县科协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党员活动办公室,无下属单位。
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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